发信人: yulian (恋恋风尘), 信区: Headline
标 题: Re: 去了现场,警察打死学生录像有严重漏洞(组图)
发信站: BBS 未名空间站 (Mon Oct 20 14:36:26 2008)
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情节严重的,是可以判死刑的。
在中国,影响大了一般都会被官方认为影响不好,借不严判难以平民愤的理由,往重里
判。
此案如论如何不能说是过失伤害罪,所以只要判了伤害就是故意的,那量刑就畸重了。
论正当防卫,也不是,谁让这帮小子太不禁打了,要是警察同志后期,没有控制局势,
借乱将林做掉,就好了。
因此最好能找个什么别的理由,例如林自己嗑药了,体质不佳,外部伤害只是诱因。这
只能看法医鉴定了。
【 在 Ash (梦生醉死)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: 应该是伤害致死吧。谈不上杀人。原作者自己也说了警察不是想打死人的。
--
※ 来源:·WWW 未名空间站 海外: mitbbs.com 中国: mitbbs.cn·[FROM: 128.211.]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