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McElin
发表时间:2008-12-09
更新时间:2008-12-17
浏览:2752次
评论:3篇 引用:0次 地址:10.0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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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3条评论 |
1 No fiction in my BlOG [McElin 于 2008-12-11 19:48:02 提到] [FROM: 10.0.] |
To:cmppbcic
I am not a writer. It\'s the true stories in my life.
Thanks for the reading.
To:Kawayiyi:
很抱歉呢,我到底不是文青,不是很擅长写故事。不是倒叙的写法,而是你看了我的第一篇BLOG,那里已经写出了结局。这个事件,对我来说,重要的不是结局,而是这个过程.....当有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,无论好与坏,想想它们意味着什么。生活上发生的事情,都包含一个目的,教你笑得更多,别哭得太苦。
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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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懵了!! [kawayiyi 于 2008-12-10 14:27:30 提到] [FROM: 10.0.] |
好像有点懵了,这用的是倒叙法, 结果就在头篇博客
---我和一硅谷男的故事 (1 )
还以为是正在进行事,恋爱ing~~~ ???
真印了时下“三不先生”嘀说法:
不主动!(不主动来纽约找你,或不主动追求。。。)
不拒绝!(不拒绝你去投怀送报。。。)
不负责! (完事了,不负任何责任行同陌路人。。。)
8过算是一告诫篇,给一些爱做超出现实梦嘀mm一个警示~~~hou hou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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