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的上午去了柳林的大姨家,见了王学圣.
在妈妈和大姨的要求之下以相亲的目的见的……
我知道高中的时候王学圣也很爱我,全班的同学都很爱我,虽然不能用“爱情”的爱。但是总觉得高中同学是最有情有义的。
高中同学支持我,和我一起冲,一起赶走了两个校长。
王学圣活得很不容易,也为他家亲人担负了很多,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吧?
所以我竟无力说些什么。
本以为就这样……就结婚吧……
可是吃完饭后我们去爬山拜佛,大姨和妈妈要我当着王学圣的面抽婚姻签。
我抽到第三支才准,准了又是个下签:
婚姻本是命里登,何须勉强费金银;
失意妄为非可行,知人知面不知心。
我看了这签都要哭了。
特别最后一句“知人知面不知心”——我先是一楞,然后自然会看王学圣一眼,难道说他心肠不好么?
那时看他一眼定是比宰他一刀还难受吧?
我是如此的不忍伤害任何付出真心的人。
其实,我又何偿知道黄志红的心?
何偿知道何威风的心?
何偿知道於林峰的心?
何偿知道程飞的心?
我的心里还有这么多的人永远存在,都曾以爱的名义存在过,王学圣又何以知道我的心?
感情的事本来就是剪不断理还乱,什么时候自己的心不再敢到勉强呢?
你们拥有真爱的人在身旁么?
想要结婚的两个人感到勉强么?
还敢爱么?
还敢说以爱的名义结婚么?
我等了这么多年,也没有谁为我回头招呼一声。
谁又知道我的心?
失意妄为的又何止是我?
心痛而不知悔改的又何止是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