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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说说台湾人和大陆人的几点“大”差别!
[同主题阅读] [版面:美丽之岛] [作者:Iliad] , 2008年04月03日11:10:41
Ilia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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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 Iliad (飞鸿), 信区: Taiwan
标 题: Re: 说说台湾人和大陆人的几点“大”差别!
发信站: BBS 未名空间站 (Thu Apr 3 11:10:41 2008)

没错,法家不是只重法,儒家亦非不重法。法家其实是根植在儒家身上的反动,后来又
被包容进儒家了。现代人说起来汉武帝时期的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,总说得好似结
束了百家争鸣开始学术上的一言堂似的。其实不然。汉代的儒家,已经不是春秋战国时
期可以定义相对分明的儒家了,汉代开始的儒家,已经将百家学说包容在了一起而成了
比较集大成的一种学说,虽然仍以先秦时比较纯粹的儒家学说为骨。

但中国知识分子对政治的理想,从先秦时候就假托于所谓的”三代“,而中国社会又是
从周公开始脱神入人,即从神本走入人本,周文又是知识分子们假托的政治理想之一,
所以这个传统一直传下来,影响巨大。这个传统造成了,历代虽然都在建立不同的制度
和法律,但是很多地方以“礼”的名义出现,于是一项法规不诉诸于枝节的清晰可见,
而留下很多可便宜行事的空间。儒家尊人和西周礼制的传统对中国社会影响巨大,这不
仅仅是行动方面的影响,更是思想哲学和文化上的。其实西方传统里面所谓“合法”,
在中国传统即是“正统”,属于礼制层面的东西,但与“法”的精神是相类似的,即受
到社会固有精神的承认。从这一本质点上而言,所谓的“法制”和“礼制”,其实不过
是名称不同而已。

中国旧有社会中,“礼”的约束力,绝不弱于“法”,甚至很多“礼”来约束的东西,
是现代法律层面的东西。这是中国社会的特点,亦是你我人人身上都有的传统,不需简
单加以否定。假使当初没有西方殖民势力的侵略,中国传统社会自不会崩解得如此痛不
欲生,而欧洲这两百年历史,可以说是一种偶然,决非必然。当然,今天既已是这样的
世界,也只好努力去适应它。然则再完善制度的同时,亦不妨以中国传统出发,寻找一
条合于中国人固有精神的道路,这样也容易实行,事半功倍。

胡言乱语,胡言乱语。

【 在 Taliban (大老婆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)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: 文化大革命最人治了,却是要批儒崇法。
: 其实,儒家也有制度的层面,克己复礼之类的
: 法家又何尝只重视制度
: 举个例子:假设一个社会,有一个法律,有一个违法者,有一个法官,一个警察,有一
: 个检察官(这是说大陆的检察官,在台湾有部分功能划给了监察院),有一群民众。假
: 设违法者犯法后,按照法律应该追究,但是法官、警察不追究,作为监督法官和警察的
: 检察官也不追究法官和警察的不作为。而民众也对此漠视。试问:制度有没有?有。而
: 人不执行的时候,制度有用吗?没有任何作用。所以,关键是人,还是制度呢?这个问
: 题不难回答了。“徒法不足以自行。”
: 但凡了解中国文化的,谁也不能说中国文化思想是不关注人的。不能将人本主义,单单
: ................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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